2008-11-04

天择

在 10-1 的旅途中,偶而的看了 CCTV 中的一个邀请人现场评论性的节目,当天讨论的话题是 “人肉搜索”与 “个人隐私”的争议,在网络发达的现代,的确这是需要关心的议题。
节目,争辩的很没条理,相互假设的背景环境也不合理,只一个各说各话的吵闹,甚而有名人采哗众取宠的方式,明明是隐私权辩护的一方,却自一开始便反戈投向为网络自由献身的义正言辞。。呵呵,便就是一副争名的嘴脸。
基本上,争辩隐私权的这方都是一塌糊涂(一个律师、一个代表 & 一个反戈成了 2 对 4),还不如年轻的几个版主,虽然青涩的言辞,但一看、一听,那股投身网络的热忱就让人激动及兴奋。。。,不过终究还是挺无聊的,加上整天登山的疲倦,便洗了睡了。
这个激辩的议题来自天涯社区的一篇关于 宁做小三,不做穷女 的争议帖,社会的道德感自然给予发帖人极力的批判,甚至发起 ”人肉搜索“ 找出一个真人,而发布于新闻网络之上,由原本的舆论攻击演变成了实际生活的干扰侵犯,更严重的是这个被新闻舆论大家鞑伐的“真人”原来也是无辜的,并非发帖的作者。就真的好笑了,一群社会道德的维护者不就成了是非不分,沦丧成泯灭良知了吗?
让我想起圣经里的一个故事,基督对着要用石头丢死罪妇的群众说,”谁认为自己是真的无罪的,就拿起石头丢吧!“,如果在现今的网络世界,恐怕连基督也会一块被石头砸毙!!!!
隐私权在中国是不必讨论了,还未文明进化完全的社会群体,很多事情的公断态度是选择性的,是随机的,即便是我们一直认为尊重人权的欧美,侵犯隐私的诉讼也非常频繁,只是立了法律来保护,并非真的能改变恶劣的本性。防止受到侵犯,就像是身处拥挤的火车站、公交上,防扒、防窃的意识要高,既然是随机选择的,首先就得试图的对自己保护,若要显摆装大款,走逍遥独特路线,吸引了眼球也将招祸,躲在电脑屏幕背后的,邪念更容易被放大,另外群众的热情是容易被误导的,不管那里,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都不会改变,这也是网络的生存法则!
生命的出现,是 45 亿年前地球第一次爆炸就决定的了。所以现在网络的透明性,也是自 WWW 发展开始便注定的,电子化,让生命的演化加速, 想要一夕成名,可以像芙蓉 JJ,想要功名立万,只要有实力,也非难事,当然,得先拥有主流和群众,而隐世隐于市,也得下功夫,想交几个朋友,打发打发时间,不但得小心上当受骗,更要小心不得罪主流和群众,以免遭受鞑伐,甚至无法脱身。
天择下,恐龙也会灭绝,幸存者,往往是简简单单!!!!!


2008-10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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